3月25日,成都市新开14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同日,重庆市1.5万台客运车辆均已实现gps定位或北斗导航系统安装全覆盖,通过“电子眼”监控,客车司机在驾车过程中的超速、疲劳驾驶等都将被安全监控员及时叫停。山东省乐陵市也实现了鼠标轻轻一点,大屏幕上立即显示出全市重点污染源的监测数据。
电子警察逐步在全国各个地区普及应用,或是抓拍违法行为,或是监督疲劳驾驶,小小身躯却具有大作用,如此一来,激起应需而增的市场形成竞争格局。
厂商多电子警察系统有隐患
尽管国内从事“电子警察”系统业务的厂商较多,各家的产品在结构组成、功能、通信数据格式都不太一样,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这对系统的使用带来了隐患,尤其随着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不断深入,对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综观全国各地所建的系统现状后,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产品类型繁多,稳定性较差
公安部于2004年颁布了“电子警察”系统的行业标准ga/t496-200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为各个厂商的产品研发提供了一个参考依据。但是,“电子警察”系统是一种系统集成类型的产品,没有固定的产品形态和设备配置,导致产品运行不稳定的不可预测因素较多。由于各地用户有不同的使用要求,很多实现功能都不是标准的做法,也有部分安装使用环境不规则,要求厂商需要根据各种特定条件进行产品定制,部分厂商往往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偏好来进行产品的研发和实施,系统的稳定性较差。
2、适用性较差,系统格式混乱
无论固定“电子警察”系统,还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往往只能针对某一类的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和抓拍,监视范围也几乎固定在某一个区域,由于技术和条件所限,当前绝大部分“电子警察”系统还无法实现智能化的跟踪监测。由于行业标准的定义未做明确要求,不同厂商研发的“电子警察”系统的控制单元和摄像单元都不尽相同,各家的数据接口、证据格式和管理软件更是五花八门,无法达到统一,资源难以实现共享。
3、参差不齐,低价竞争
研发和销售类似“电子警察”系统的国内厂商就有上百家,技术实力参差不齐,给系统建设带来隐患,尤其是系统信息实现共享困难。部分厂商的产品没有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验收机制,尤其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没有专业人士为技术和质量把关。此外,由于系统建设的经费属于各地自筹或财政拔款,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规又必须招投标,所以产生低价竞争现象,为日后系统维护和升级带来不便,事实上有些招投标实属暗箱操作。
4、管理严重不畅和滞后
日常管理“电子警察”系统的人员往往属于基层大队,使用系统的人员又往往是秩序部门,掌握系统技术的人员又属于科技部门,管理部门的不协调严重影响系统整体性能的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