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三日下午,厦门消防、质检、工商部门联合在厦门火车站世贸广场举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1000余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被现场销毁。活动现场,被销毁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包括灭火器、防火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消防水带等常用消防产品。据厦门消防支队人员介绍说,这些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普遍都存在偷工减料,达不到防火灭火要求的问题。
近日,重庆市云阳县消防和工商部门联合对全县施工现场消防产品进行抽检,对灭火器等消防产品是否获国家规定认可证书和检验中心认可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名称等是否与型式认可证书或检验报告相符进行检查。共检查6处工地1500多件消防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件。一个灭火器,一个消防栓……看起来不起眼,却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构筑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
近年来,消防部门在“等不及”、“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的鞭策下,始终把保障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视为重中之重,多举措全方位夯实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构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1、事前有监管,防控源头把好准入关
劣质灭火器不但不能灭火,反而爆炸,把使用者炸伤;用来阻止火灾蔓延的防火门,却几分钟不到就被烧穿;消防水带,在使用中突然断裂,让人措手不及……消防产品一旦有质量漏洞,不但发挥不了作用,反而增加人员受伤的几率,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
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力重千钧。与其补救于已然,不如防范于未然。
为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2012年以来,广西公安消防总队连续部署并开展使用领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抽查过程中,对现场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直接进行查处,无法现场判定的将抽封样品向广西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送检。发现经销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企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同时申请当地工商部门吊销其经营消防产品的营业执照。两年来,全区消防部门共向广西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送检不同生产厂家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560个批次共1120具干粉灭火器,确保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事前管理,事半功倍。《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中规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在施工前必须实行见证取样检验的要求,未经见证取样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根据规定,已列入公安部消防产品目录的相关消防产品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依照本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对消防产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从源头上杜绝了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可能,规范了产品来源流向。
广西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于1987年4月,从属于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作为全区最大的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检验实验室,是自治区消防部门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强而有力的技术依托。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力度和检验能力不断扩展,广西各地建筑设施的主要建筑装修材料产品质量和消防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改进与提高。 |